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1、大力推进优势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实施脱贫攻坚计划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会同脱贫县及时启动了主要力量的工作,同时启动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计划,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和多元化,全面带动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实现此项计划目标,促进脱贫工作成效巩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包抓脱贫工作的思想指导,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严肃公开巡查,严肃查访访,充分发挥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包抓责任制度和属地责任,每个责任单位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责任追究制,明确领导职责、责任人、职责,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政策支持。自2017年起,通过粮食部门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低碳农业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落实奖补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研究建立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指导资金落实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切实解决资金难题,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强化保障,及时解决贫困地区急需解决的问题,确保项目的持续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扶贫项目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将扶贫资金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推广。对扶贫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扶贫组织和财政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资金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资金分配机制,保证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支持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督促扶贫组织按规定及时向扶贫组织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持措施,加快资金规范管理。各级财政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兜底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严格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清单,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目标,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支持预算资金分配机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监控和使用档案,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中提供支持资金的管理,严禁违法违规进行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资金分配严格遵循政府补助和省级统筹、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总责、根据任务和资金规模,统筹安排资金,合理确定分配方式、分配专款,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