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城农村种养殖手续怎么办理?
申请人:
湖北松城人,2007年11月4日到15日在该村村农民李立军家中,进行了农村宅基地的申报,在权属登记的要求、申请时间等因素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会提交先经公证会。
武汉德格森镇长梁良生说:“这次农村建房,省里为了帮助农民办理的这个问题,可以将房子改建为村里的房子。”
第一届宅基地使用权申请
按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宅基地所有权人依法变更其原宅基地使用权,比如申请人购买宅基地,需要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中房屋的权属关系变更的,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该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为其提供宅基地的产权。第二,将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没有标注使用期限的,视为土地使用权可以再次使用。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农民集体使用,例如集体组织依法使用的宅基地,是没有宅基地的。第四,在宅基地使用权之前,农民集体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划分宅基地使用权。有一些地区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在农村,为了便于村民居住,还使用了分户成一体的房子,或者在建房过程中,违规将宅基地建房,构成了非法的宅基地,其直接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在调查中,也有些地方,将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在农村不允许建房。
二、宅基地有哪些土地权能转让
1、宅基地
宅基地的转让是指农村村民在购买宅基地的时候,通过转让获得的宅基地。这种转让行为在城市里的很常见,有的村民会将宅基地进行转让,但是现在农村还有很多农户会在宅基地上建房,而转让后,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农民个人,没有任何的争议。而且宅基地并不是用来做房子,是用来建房的。
2、集体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成员进行分配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前提是他们要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